各相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行动计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六批“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年龄要求在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本省科研、教学单位科研人员,研究领域为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一级中文学术期刊或国际期刊(二区及以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浙大版最新期刊级别标准),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项(含)以上。
3.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作为负责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1项(含)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含)以上职称。
6. 免于评审情况:符合以上条件,并且已入选各类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申报人,经资格认定后,可免于评审。
入选本行动计划者,即视为自愿加入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协会。申请人须承诺,按照行动计划和协会工作要求,加强团队合作,积极参加相关活动,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交流,完成培育期内规定的任务、要求和申报书中的规划任务;按照行动计划要求,邀请学术导师,完成导师指导的任务,努力成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如一年内缺席二分之一以上活动,或不能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的培育要求,愿意接受除名处理。
三、遴选方式
本次申报遴选工作以限额推荐方式进行。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我校将择优推荐4名青年社科学者参与省社科联“行动计划”第六批遴选。
四、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2.个人《申报活页》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3.各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请于2023年7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上交人文社科处。纸质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 钱佳莹 联系电话:0575-88341367
电子邮箱:326468203@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西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