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实习工厂):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迎接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3月24日至28日),请各学院实验室、实习工厂根据等级平安校园考评要求,在本周三之前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周四、五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全校实验室相关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以下实验室安全工作。
1
、制度上墙,每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明确。要求实验室相关制度上墙,每间实验室进门处粘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注意人员更新)。
2
、酸与碱、有机与无机等不同类别试剂分开摆放、试剂瓶规范标注、试剂使用后及时加盖、易燃易爆试剂在实验室大量存放等现象。
3
、仪器设备使用规范。精密仪器或具有危险性设备必须具有操作指南和危险警示标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超期限或带病使用烘箱、冰箱等设备;不在烘箱内烘烤塑料、纸质物品、有机溶液;合理使用通风柜、离心机及其他仪器设备。
4
、化学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性)使用、管理规范。严格实行“五双”管理措施;申购、储存、使用等台账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气瓶要采取固定措施,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要分开摆放。
5
、实验室“三废”处理规范。严格实验废弃物收集和存放制度;所有废弃物处理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处理工作台账规范。
6
、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得当。相关实验室配备的应急喷淋、洗眼装置、通风系统、防护罩、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和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能正常使用;操作机械和热加工设备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帽、工作服及安全鞋。
7
、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实验室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齐全,不超过安全使用期限;在精密仪器使用场所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在实验室私拉乱接电器线路、充电瓶车等;实验人员不在实验室抽烟;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学生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检查时将随机抽查老师或学生2-4人以上进行现场测试);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特此通知。
资产与设备处
2014
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