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市级学会发展,充分发挥学会资源和广大会员专家智库作用,加快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和实现“五个率先”中提供强大科技智力支撑。根据绍兴市科协2022年“五个科协”工作部署及《绍兴市学会服务科技创新及科学素质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财教〔2016〕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学会项目申报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须为以绍兴市科协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各市级学会,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工作基础和保障条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近两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
(二)未完成学会登记注册手续或未按照规定完成换届的;
(三)未按照要求开展学会党建工作的;
(四)承担上年度学会项目尚未结题或结题质量较差的(项目获准延期的除外);
(五)列入各级政府机构失信名单的。
二、申报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申报项目符合2022年度市级学会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范围的,优先立项支持,资助经费可在参照以下资助标准的基础上,特别重要项目经费申请实行“一项一议”。
(一)党建项目。党建活动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鼓励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软科学研究项目,提交优秀决策咨询建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
(三)科普项目。科普书籍、科普期刊编印,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项目成果须在封面注明“绍兴市科协资助项目”标识。科普活动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
(四)能力提升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
(五)科技服务项目。围绕“百名专家进百企”科技服务行动,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
(六)学术项目。根据主办单位级别,学术活动项目分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四类,其中国际级、国家级学术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4万元,项目如邀请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出席的,根据活动规模可适当上浮;省级学术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市级学术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资助的项目属于今年拟开展或尚未完成的,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在项目完成后再提交结题材料;
申报资助的项目已完成的,只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以及如下佐证材料:
党建项目:结题报告书、党组织或党建工作小组成立(换届)文件、工作方案、成果或活动现场照片、党建工作总结、支出明细凭证等佐证材料。
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科技工作者建议、支出明细凭证等佐证材料。
科普项目:结题报告书、编印的科普成果(或活动方案)、专家名单、覆盖人群数量范围、现场照片、支出明细凭证等佐证材料。
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报告书、工作方案、成果或活动现场照片、支出明细凭证等佐证材料。
科技服务项目:结题报告书、科技服务团队成员名单、服务对象名单、现场照片、支出明细凭证等佐证材料。
学术项目:结题报告书、活动正式通知、现场照片、代表签到表、支出明细凭证等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原则上以当年实施计划项目和上年已完成项目为主,已受其他政府财政资金资助项目不予资助。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市级学会及时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件报送市科协学会部,相关表格可在市科协官网http://www.sxkx.gov.cn下载。
五、其它事项
项目资金引入竞争机制进行分配,实行项目制管理,经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科协党组研究和公示后,确定立项名单和资助资金。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8〕8号)规定,承担项目经费监管的法人责任,建立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项目经费支出,确保项目经费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与项目实施无关的支出。
凡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或作撤销立项处理,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列入市科协诚信黑名单,时效两年;如构成违纪的,通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潘露丹;电话:88008303;QQ:67596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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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