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86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即日起开展期末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检查整改内容。认真对照《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清单》中的重点检查清单内容(详见附件)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危化品使用管理情况、对化工合成反应、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等实验室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细致检查。
2.检查整改要求。各学院以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要认真部署落实检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形成问题清单,及时落实隐患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12月28日前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同时填报《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清单》,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