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我校校历,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4月3日(周五)晚上、4月6日(周一)晚上全校选修课正常上课。
院办公室
201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