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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 08:26    点击次数:

有关单位、相关老师:

浙江教育科学研究院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大家(详见附件)。

本次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重点、年度规划、体卫艺、党建等各类专项课题、认定性课题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成果。报送成果必须是近两年内结题(即结题证书日期为202091日至2022831日期间)的成果。我校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名额为3项。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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