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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6日 16:43    点击次数:

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2018年1月1日以来的优秀著作和普及读物。

(二)作品应达到省哲社一等奖标准相当的学术水平。

(三)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4.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况。

二、支持举措

(一)经省教育厅复审,对通过的入选作品颁发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证书。

(二)著作权所有者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提供著作封面图片、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目录和PDF 格式的试读书稿(目录和试读章节数量由作者自主决定),省教育厅通过“教育之江”等对入选作品向社会推荐宣传。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条件和实施办法进行全面审核,作品不得有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和学风方面的问题。

(二)各单位推荐的作品请按书名单独建立文件夹,内放介绍和试读书稿,于2022年8月20日前交医学科研中心

(三)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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