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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8日 08:31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处)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或者链接https://zjnsf.kjt.zj.gov.cn/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515&postId=1141754730502946816),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一)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二批项目按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两个类别组织申报。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资历,并具备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撑条件;申请联合基金重大(点)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撑条件。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杭州联合基金”,与衢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区域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审核推荐。

(一)突出需求导向。应对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

(二)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三)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申报方式

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二批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141289524358283264

四、学校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828-913日。

  2024年省基础公益第二批申报项目(省基金重大项目与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实行非限额申请,请各项目申请人于913曰前务必网上填写提交上报,各学院于915曰前把本学院申请项目汇总后,填写《2024年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二批申请项目汇总表》(非限额申请项目)(见附件)报科技处 。  
  有关省基础公益项目申报事项联系人:科学技术处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13625853812或者663812
2024年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二批项目申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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