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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9日 10:05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处)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或者链接https://zjnsf.kjt.zj.gov.cn/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515&postId=128928103616898662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类型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家企业联合资助方共同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突出需求导向。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2)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二)优化分类资助。申请联合基金重大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

(三)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联合基金项目不得与2025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联合基金项目。

(四)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五)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申报方式

网络申请。联合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workguide?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

)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288796883442991104

  四、学校申报时间  

  学校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10月14日

  请各项目申请人于10月14日前务必网上填写提交上报;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把本学院《2025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见附件3)报科技处。申报事项联系人:科学技术处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13625853812或者663812)。
附件: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申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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